摘要:生育权是国际公认的基本人权之一,也是民事法律上的一项重要私权.近些年来,学术界围绕着生育权进行了一些富有成就的研究,但在这些研究中,研究者们普遍把对生育权的讨论集中于生育权主体、生育权的属性等民事法律关系内的少数几个问题,而对生育权的整体构架缺乏建树,这限制了对生育权的进一步讨论.此外,在生育科技迅速发展的今天,如何认定生育权和行使生育权也是亟待加强研究的课题.基于此,该文着重于从整体上研究生育权,力图提供一个完整的生育权构架.作者通过系统深入的研究,将生育权区分为一般权利和民事权利来分析.在对作为一般权利的生育权的探讨中,提出了自己对生育权基本涵义的理解,并就生育权的界限作了详细分析,特别是详细阐述了国家对生育权限制的若干问题.在分析研究作为民事权利的生育权时,作者首次从公权和私权的角度区分了国家的生育管理权和公民的个人生育权,进而更加深入地探讨了生育权的属性,设计了生育权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体系,同时对在人工生育条件下的公民生育权的认定提出两条原则及具体认定办法,进一步讨论了未来科技进步带来的生育权行使问题.该文分析了生育权救济的三种方法,并特别指出了调解在生育权救济中的重要作用.作者认为,尽管中国已对生育权作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生育权作为基本人权之一,理应得到更多关注,并需要从法律规定上予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对生育权的保护.